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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鲁生 (1962年-)
学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院长,教授,艺术学博士。
任职: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兼任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理事,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副理事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东南大学、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2009北京•世界设计大会”执委会副主席,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暨美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
获奖: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兼任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理事,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副理事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东南大学、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2009北京•世界设计大会”执委会副主席,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暨美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